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五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学竞赛决赛的通知
辽教办〔2017〕94号
省内有关高校:
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辽宁省第五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学竞赛复赛结果已经产生。现就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入围决赛18名高校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决赛时间:2017年9月20日—21日;
决赛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三、决赛方式
决赛采取现场讲课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讲课15分钟,所讲授的内容须与本人抽签内容相符,不能与复赛参赛的内容重复,主题自行选择,请使用PPT;回答问题5分钟,一道选择题,一道问答题,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相关。
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一、二等奖获奖教师(三等奖获得者已经复赛产生,将于决赛结束后一并公布)。
四、相关要求
1.请有关高校及时通知进入决赛的教师届时参赛,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参赛选手于9月8日前,将参赛回执(附件2)、个人工作或生活照片(电子版)1幅、个人简历及业绩材料(电子版文档)1份(300字)发至指定邮箱。
3.参赛选手请于9月20日上午8:30—10:00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408室报到,拷贝课件并提交教案。
4.为充分发挥比赛的示范作用,省内各院校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现场观摩比赛。各校观摩的具体时间、人数由大赛组委会确定后,于赛前通过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发布通知,请各高校注意查收。
5.参赛选手及观摩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学校按照规定报销,其他费用由教育厅承担。
联 系 人:洪岩
联系电话:024-62202251 024-66892766 (办公室)
13516000090 (手机)
传 真:024-62202251
电子邮箱:xlzxzx2002@126.com
附件:1.参加决赛选手名单
2.参加决赛选手回执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